交通运输部公告 2023年第56号
关于发布《》的公告 现发布《》(),作为公路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 《》()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管理和解释工作由主编单位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函告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昌运宫17号院,邮政编码:100089)。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3年11月13日
关于发布《》的公告
现发布《》(),作为公路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 《》()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管理和解释工作由主编单位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函告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昌运宫17号院,邮政编码:100089)。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3年11月13日